案例丨银行卡被公安部“总对总”管控委托律师后2个月顺利解除管控!2024年第6期人物封面

  侯先生因在某虚拟币交易平台出售了一笔虚拟币,导致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司法冻结,冻结公安联系了侯先生所在地的反诈中心,要求侯先生前往其所在地的反诈中心配合调查并说明情况。

  侯先生为了尽快解冻银行卡,积极前往当地反诈中心说明情况接受调查,当地反诈中心将侯先生的情况说明同步给冻结公安后,冻结公安让侯先生等到银行卡冻结期限到期后将自动解冻银行卡。

  侯先生在等待银行卡解冻期间,发现自己名下的其他银行卡陆续不能正常使用,直到被冻结的那张银行卡解冻了,其他银行卡仍不能正常使用,而且被冻结的那张银行卡里的资金也不能取出。侯先生为了解决上述疑惑,来到开户行询问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侯先生其银行卡因司法冻结被公安部上了“总对总”管控措施。

  侯先生本想着银行卡解冻了就可以正常使用,但没想到还出现了一个“管控”拦路虎。侯先生一头雾水,不知如何解除管控,好在银行的工作人员建议侯先生向冻结地公安申请解除管控,侯先生才有了一点头绪。

  侯先生听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话,连忙联系冻结地公安。但却吃了一个闭门羹,冻结地公安直接告知侯先生:他们已经把银行卡解冻了,他们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如果侯先生的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与他们无关。

  侯先生无奈之下又找到银行,要求银行帮忙查询一下是哪里的公安给他的银行卡上了管控措施,但是银行一直不明确告知,总是让侯先生找冻结地公安解决,可是冻结地公安已经给出明确的答复:此事与我们无关。

  侯先生为了解决此事,甚至托人找到了他当地的反诈中心,希望他当地的反诈中心能妥善解除公安部“总对总”管控措施。虽然侯先生所在地的反诈中心愿意帮侯先生办理解除管控的手续,但是解除管控的一个前提是需要冻结地公安为侯先生出具不涉案证明。可是,侯先生所在地反诈中心多次联系冻结地公安出具不涉案证明,冻结地公安一直未给出回复。因此,侯先生当地的反诈中心便搁置了侯先生解除管控一事。

  侯先生已尽力尝试自行申请解除公安部的“总对总”管控措施,但没能顺理推动解除管控的程序,于是侯先生向身边的朋友求助,想要寻找可以处理解除公安部“总对总”管控措施的律师。侯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联系到了解冻小分队的律师,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听完侯先生讲述的冻结、解冻以及自行尝试申请解除管控的经过后。解冻小分队的律师认为侯先生银行卡解除管控的机率还是比较大,便接受了侯先生的委托。

  侯先生委托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后,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分别联系了侯先生当地反诈中心以及冻结地公安,核实侯先生反应的情况以及目前侯先生当地反诈中心为其申请解除管控的进展和情况。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发现,虽然侯先生为了解除银行卡的管控,来来多次联系银行、冻结地公安、当地反诈中心,但是对于申请解除管控这一事却没有实质的进展,相当于侯先生跑了一大圈,仍然站在原点。

  基于这种情况,解冻小分队的律师根据解除管控的步骤以及每个步骤需要的材料,逐步开始推动解除管控的进展。总的来说,申请解除管控主要有四步:第一步,解除银行卡的司法冻结;第二步,准备齐全申请解除管控的材料,主要包括证据材料、冻结地公安笔录、冻结地公安出具的不涉案证明、银行开具的《涉诈风险账户审查表》;第三步,确定申请解除管控的受理部门,并向该部门提交申请解除管控的材料;第四步,公安部及央行审核申请解除管控的材料,审核通过后解除“总对总”管控措施。

  从侯先生的情况来看,侯先生的银行卡已经解除司法冻结,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可以直接从第二步开始为侯先生申请解除公安部的“总对总”管控措施。这一步是整个申请解除管控措施的关键步骤,因为这一步关乎第三步的审核进展,如果准备的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加快审核速度,如果准备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将会被上级公安退回申请。解冻小分队律师为了帮助侯先生拿到冻结地公安开具的不涉案证明,不仅多次联系冻结地公安,还从新为侯先生梳理了证据材料提供给冻结地公安,冻结地公安这才为侯先生开具了不涉案证明。随后,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多次联系侯先生开户行的工作人员,顺利为侯先生开具了《涉诈风险账户审查表》。至此,第二步的申请材料已经集齐,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开始启动第三步,即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解除管控的材料。

  关于第三步,不少客户反应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提交解除管控的申请,还有客户反应即使知道向哪些部门提交解除管控的申请,但经常遇到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情况。解冻小分队可以告诉大家,冻结地公安以及开户行所在地的反诈中心均可以受理解除管控的申请。虽然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在进行第三步时也遭遇了两地公安机关互相推诿的情况,但解冻小分队的律师凭借着办案经验以及有效的沟通,打破了两地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的僵局。最终,冻结地公安在侯先生所在地反诈中心的配合下,将申请解除管控的材料逐级上报至公安部,供各级公安机关及央行审核。这意味着申请解除管控的流程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接下来第四步将等待各级公安机关、央行的审核结果。

  一个半月后,冻结地公安给解冻小分队的律师打来了电话,告知公安部及央行均已审核通过申请解除管控的材料,无需提交任何补充材料,侯先生的银行卡已经顺利解除公安部“总对总”管控措施。

  从侯先生的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来,解除银行卡“总对总”管控措施的难度比解除银行卡司法冻结的难度更大。但是,如果了解解除银行卡管控措施的相关规定,熟悉解除管控的流程,并具有相关实务经验的话,将会有效推动解除管控的程序,减少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以及时间成本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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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冻小分队由全球规模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中国区董事郭志浩律师发起并成立于2021年。 经 过 近年来的高质量发展,解冻小分队成员的足迹已经遍布了国内近200个地级市,承办的数百件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的案件中涵盖了虚拟币交易、钱庄换汇、外贸交易、网赌竞彩、电商刷单、贷款刷流水、黄金珠宝等各类冻结类型,涉及全国范围内诈骗、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案件,客户也遍及中国(含港澳台)、加拿大、美国、澳洲、新加坡、菲律宾、越南、非洲、中东等国家或地区。解冻小分队以服务客户为原则,秉承“安全、专业、高效”的价值观,建立了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办案制度,不断的追求更高的解冻率、更高的解冻速度以及更高的客户满意度,不论小到几万还是大到几千万的案件,我们始终坚持到现场处理每个案件。截至目前,解冻小分队的历史案件综合解冻率也保持在99%左右,也是国内首个公开历史案件解冻率及未解冻案件原因的正规律师团队。

  郭志浩律师,中国致公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中国区董事会董事、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现任盈科全球涉外刑事中心中国区主任、盈科全球校所合作委员会执行主任、盈科深圳第六届领导班子管委会委员、实务(学术)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刑民交叉中心副主任、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等,同时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经济与国家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等。多次被评为盈科全国优秀律师、领军人才、十佳律师、卓越贡献律师等,2022年入选《对线年人物专访被收入于《奋进中国》。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过数十起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发表了数篇专业学术论文(部分为核心期刊),出版国内首本区块链行业畅销的法律实务类专著《区块链法律实务》和反洗钱领域专著《反洗钱专项法律实务》(均出版于中国法律出版社),其经典案例也被编入《辩策》《盈论》《案说合规》《影响力聚焦》等著作。多次受邀新华社、路透社、民主与法治等国家级期刊的采访,中国经营报、中国产经新闻、CCTV华夏之声、法制日报、新京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报、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天目新闻、凤凰新闻、华尔街见闻等多家官方媒体均有相关报道。